決賽 - 英語及普通話演講比賽

全港中學兩文三語菁英大比拼(第四屆)

決賽詳情

日期:2007年12月22日(星期六)

地點 : 香港浸會大學善衡校園查濟民科學大樓五樓 LT1(交通方法校園地圖

時間:上午十時 至 十二時三十分

***是次活動歡迎所有參賽者親友出席支持,亦歡迎老師校長觀賞比賽。

 

比賽內容:

形式:廣東話、普通話及英語演講比賽

同學先用廣東話作自我介紹、然後以英語演講英文初賽作品,最後以普通話演講中文初賽作品。

演講時限:
 

 

廣東話

普通話

英語

初級組

1分鐘

2分鐘

2分鐘

高級組

1分鐘

3分鐘

3分鐘

決賽評審標準:廣東話佔10%、普通話及英語演講各佔決賽分數的45%

  • 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
  • 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
  • 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
  • 演講時間超過限制,每半分鐘扣總分一分,未足半分鐘,均以半分鐘計。

總成績評審標準 :

  • 初賽成績佔30%
  • 複賽成績佔30%
  • 決賽成績佔40%

細則 :

  • 參賽者須於比賽前三十分鐘到場。
  • 參賽者須於參賽當日帶備學生證及身份證明文件到場,以便核實身份。
  • 參賽者於比賽當天須穿著整齊校服到場。
  • 若參賽者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完全朗讀參賽文章,不會扣分。
  • 參賽者可抽取文章重點作演講,但不可與原文觀點相悖。
  • 參賽者上台可以攜帶講稿。
  • 除主辦單位以外,不可在比賽現場錄影或錄音。
  • 比賽完畢後,大會將不會即日公布成績及頒發獎項。所有獎項將於2008年1月19日「頒獎禮及分享會」時頒發,詳情請留意活動網頁。
  • 參賽者需尊重評判的評審結果,不得異議。